广西发放时间:每年6月至10月;
上海发放时间:每年6月至9月;
重庆
辽宁
发放标准:每人8元/天或168元/月标准发放。
江西发放时间:6月、7月、8月、9月;
发放时间: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。
发放标准:一般高温天气,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;中度高温天气,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;强度高温天气,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。
湖南
安徽
辽宁发放时间:6月份至9月份;
北京每年6-8月,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;在33℃(含33℃)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,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。
山西
发放标准: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/月;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/月。
吉林
福建发放时间:5-9月;
江西
内蒙古发放时间:未设定;
发放标准:有三档(200元/月;160元/月;130元/月)。
新疆
陕西
发放标准: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,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。
云南
湖南发放标准:每人每月最低150元;
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,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,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。其中,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,多为北方地区,达到11个省份。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、7、8月,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。
新疆发放时间:6-8月;
吉林发放标准:每人每日10元以上。
江苏
湖北
山东发放时间:6月、7月、8月、9月;
发放标准:每人每天按8—10元标准发放。
其中,海南发放时间最长,时长为4-10月,达到7个月时间,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,时长为5-10月,为6个月;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,有四个省份。
发放标准: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,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。
广东
广西
重庆发放时间:每年5-9月份;
发放标准: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。
发放标准:标准为每月200元。
据统计发现,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,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,为4月至10月,有7个月。
发放标准: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。
安徽发放时间:每年的6月至8月;
宁夏
陕西每天10元。
宁夏发放时间:每年6月、7月、8月、9月;
贵州
河北
福建
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;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。全年按6月、7月、8月、9月4个月计发,列入企业成本费用。
发放标准: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,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℃以下的(不含33℃),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。
海南发放时间最长
河南
发放标准: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%确定,实行动态调整。
发放时间为6月-9月共4个月;
四川
甘肃
发放标准: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-200元之间。
浙江发放标准:高温作业人员160元/月;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/月;一般工作人员110元/月。
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℃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,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。
北京
发放标准: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。
四川发放时间:未设定;
山东
云南发放时间:6月至9月;
发放标准: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。
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、7月、8月、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(环境)工作的,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,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,是每人每月200元。
天津发放时间:每年6月到9月;
甘肃发放时间:7-9月;
内蒙古
海南发放时间: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;
浙江
广东发放时间:6月至10月期间。发放标准:每人每月150元;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,按每人每天6.9元计算。
发放标准: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。
青岛
上海
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主要集中在6-9月份四个月,发放标准各不相同。
天津
发放标准:高温、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,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。
发放标准: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,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;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,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。
贵州发放时间:6-9月;
海南
发放标准:每人每月45元。
另外,安徽、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,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,当地气温露天在35、室内不能降低至33以下时,就可发高温津贴。
湖北发放时间:6、7、8、9月;
河北发放时间:6月-9月份;
发放标准:每天分别为6元、8元、10元、12元,最高每月372元。